工伤认定多久做鉴定,工伤审批后多久鉴定


工伤认定后 , 多久可以做鉴定 , 有没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书下来多长时间做鉴定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 工伤认定完毕 , 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 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 最重的为一级 , 最轻的为十级 。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 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 , 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 ,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 , 应当回避 。
第二十二条:职工发生工伤 ,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 职工发生工伤 ,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鉴定工伤等级 。 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 , 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 , 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 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4.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 , 建议在办理前拨打咨询一下 。 以上是工伤伤残鉴定决定书程序 。
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没有工伤认定是不可以做工伤鉴定的 , 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要视具体伤情恢复情况 , 根据要求需要伤情恢复稳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必要时 , 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 , 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 , 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多久后可以做伤残鉴定 , 根据规定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 , 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 , 就要再等60天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 , 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 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 , 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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